关于评选2017年度广西外国语学院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的通知

时间:2017-05-23

校团委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选树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共青团广西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决定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广西外国语学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一下:

一、奖项设置

(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4

(二)社会实践“优秀团队”:2

(三)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2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017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评选名额为团队总人数的30%;获得校级“重点团队”评选名额为团队总人数的50%;获得自治区“优秀团队”评选名额为团队总人数的100%。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评选名额不超过各推荐单位总人数的1%。(二级学院评选由院团委推荐;校团属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社团由校团委实践部推荐)

(五)志愿服务“优秀志愿者”:评选名额不超过各推荐单位总人数的1%。(二级学院评选由院团委推荐;校团属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社团由校团委实践部推荐;其他青年志愿者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

二、评选标准

(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优秀组织奖” 评选对象为二级学院团委。主要标准:活动开展有序、有效,按时完成学校有关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各类申报、总结、反馈工作;全年广泛组织发动本学院大学生、服务团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设有专门的宣传人员,主动宣传开展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大学生开展服务。

(二)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评选对象为2017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主要标准:紧密结合学校主题和团队特色,主题鲜明,内容详实,达到实践预期效果;团队分工合理、各尽其责,队员关系融洽,共同协作,具有团队凝聚力;实践团队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机制,无安全事故;团队实践总结报告真实、客观、无弄虚作假现象,调研报告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社会应用价值;及时向校团委新媒体中心报送社会实践新闻,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宣传实践活动。

(三)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评选对象为参与2017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主要标准:积极指导学生确定实践主题、联系实践单位、拟定实践计划;积极组织或参与学生的思想动员以及安全保障工作,对学生的实践技能、交往礼仪、社会调查方法等方面有较好的指导;指导实践团队进行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指导帮助学生总结社会实践成果,及时做好实践成果挖掘、深化工作;随队参与实践活动,深入到实践活动中,热心帮助实践队成员解决活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所指导团队无任何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实践任务。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参与2017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或者其他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主要标准:积极报名并全程参加学校集中组队实践或其他类社会实践活动;真实、独立地完成社会实践的全部内容;政治素质高,在活动中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成绩或对团队完成实践任务有较大贡献;实践具有典型性,成绩显著,能为其他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无违法和重大违纪现象;参加其他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还须全年参加时长不低于40个小时(须提供参考数据)且至少参与过1项大型社会实践活动; 

(五)志愿服务“优秀志愿者” 评选对象为参与志愿服务的各级学生。主要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长期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和业绩突出;须成为我校注册志愿者,全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40个小时(须提供参考数据)且至少参与过1项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在校期间无违法和重大违纪现象。

三、评选程序

(一)材料申报。请各推荐单位对照附件中各类奖项申报表,认真完成奖项申报,于6月4日11:00前将各类奖项申报表和推荐名单统计表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实践部,电子版(统一命名“xx单位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发送到校团委实践部邮箱,个人奖项仅需申报表、集体(团队)奖项须附支撑材料。

(二)发布结果。校团委在各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开展情况,最终评选出各类奖项,经校团委办公会议审核确定后面向全校发文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认真进行2017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总结、梳理,积极发掘先进经验,扩大活动覆盖面影响力,切实增强实践育人效果。

(二)及时宣传,扩大影响。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发动各种资源,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做好相关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

(三)认真申报,积极展示。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准备奖项申报等相关材料,按时上交申报材料并积极做好成果展示准备。

逾期不报,均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参评资格。未尽事宜,请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梁丽敏(校团委实践部部长)

电  话: 0771-4797339、13877111914

邮  箱:3350216536@qq.com

地  址:大学生服务中心309

 

附件:

1.广西外国语学院2017年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2.广西外国语学院2017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3.广西外国语学院2017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4.广西外国语学院2017年度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5.广西外国语学院2017年度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6.广西外国语学院2017年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及统计表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广西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