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广西外国语学院 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8-11-21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对无偿献血事业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表彰,共青团广西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南宁中心血站决定联合开展 2017年度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广西外国语学院献血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各团支部。

(二)“广西外国语学院献血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各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无偿献血先进集体

1.奉行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传递无偿献血知识、精神和意义。

2.积极响应党和学校号召,动员和组织无偿献血工作中成绩突出。

3.奉行人道主义精神,在宣传、动员、组织无偿献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

4.积极参加校内无偿献血活动,最近两年内参加校内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累计达到30人次及以上,且该累计献血者不少于本集体总数40%的集体;或者最近两年内参加校内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累计达到70人次以上的集体;或者最近两年内参加校内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献血总量达 10000ml 及以上。

5.每年无偿献血先进集体的名额为10个。

(二)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在校期间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5.在校期间自愿参加校内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次数达2 次及以上,献血总量达 600ml 及以上的献血者。

6.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在校期间每人只能参评一次。

三、申报评选办法

申报各奖项均要求填写申报表1份,另需附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献血证复印件,无附件者均不予认定,各二级学院团委请于9月4日前将申报表以及推荐名单统计表纸质版材料报送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电子档统一打压缩包并命名“xx学院团委2017年度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材料”后发至校团委邮箱。

逾期不报、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未尽事宜,请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刘  言(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

联系电话:0771-4797339

电子邮箱:gwtw2011@163.com

联系地址:大学生服务中心309

  


   

                        

                     共青团广西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8年8月26日